UL 94 用于评价塑料材料在受控条件下的小试样燃烧表现。材料等级应结合试样厚度和报告使用,不能直接当作成品线缆或实际火灾条件下的性能保证。

水平燃烧 HB

按 UL 公开的测试说明,3—13 mm 厚试样的燃烧速率限值为 ≤40 mm/min,厚度小于3 mm的试样为 ≤75 mm/min。具体试验与判定还应核对适用版本的完整标准。

垂直燃烧 V-0、V-1、V-2

施焰时间为每次10秒、共两次。下表整理主要判定项目;它是阅读辅助,不代替完整试验程序和标准。

判定项目V-0V-1V-2
每次移去火焰后的有焰时间(秒)≤10≤30≤30
5个试样、10次施焰后的总有焰时间(秒)≤50≤250≤250
第二次施焰后的有焰及余辉时间(秒)≤30≤60≤60
燃烧滴落物引燃棉花不允许不允许允许
试样燃烧至夹具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